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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振厚:司改路上,讓人民有更多獲得感
作者:劉振厚
讓人民群眾在立案之初就充分享有獲得感,讓人民群眾在法院內部司改效應釋放中享有具體的獲得感,讓人民群眾在司法公開中享有全方位的獲得感。
7月24日,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在深圳召開。會議深入分析形勢,深刻闡釋了全面深化新時代司法體制改革的重大歷史意義,系統(tǒng)提出新時代司法體制改革總體戰(zhàn)略,對統(tǒng)籌推進政法各單位改革任務、加強改革組織實施、切實做好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(wěn)定等工作提出明確要求。25日,最高人民法院召開視頻會議,貫徹落實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精神。
隨著人民法院司法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,從院長到法官,再到其他普通工作人員,在審判權力運行機制、管理監(jiān)督機制的變革中,已經(jīng)切身感受到司改帶來的改變。然而,改革的成效,不限于法院系統(tǒng)自身,更在于“是否給人民群眾帶來實實在在的獲得感”。從法院在法治現(xiàn)代化建設進程中的地位與作用,及司法運行程序看,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,當貫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全過程,貫穿人民法院審判執(zhí)行全過程。
讓人民群眾在立案之初就充分享有獲得感。人們把立案登記制改革稱為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“先手棋”。一子落地,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即撲面而來。多年來困擾人民群眾的“三難”之一——“立案難”得以基本解決,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毋庸置疑。當然,配套的訴訟服務中心建設、訴訟服務人員作風的轉變,讓獲得感更為直觀、現(xiàn)實。但不能否認的是,受多種因素影響,有些法院不能跟上經(jīng)濟社會發(fā)展的步伐,尤其科技的發(fā)展步伐,法院軟硬件建設均不能到位,網(wǎng)上立案進展緩慢。立案大門的敞開,同樣導致泥沙俱下,虛假訴訟、惡意訴訟、無理纏訴應時而現(xiàn),既損害了司法權威,也侵害了他人利益。前述種種,無疑加劇了人民群眾的挫敗感,而非獲得感。因此,這方面還有很多功課要做。
讓人民群眾在法院內部司改效應釋放中享有具體的獲得感。司法體制改革的四項基礎性、制度性措施,改在法院系統(tǒng),成效卻在于全社會的感受程度??梢哉f,沒有人民群眾獲得感的、自說自話的改革,在很大程度上是不成功,甚至是失敗的。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改革,要讓人民群眾改變傳統(tǒng)的把法院等同于其他國家行政機關的看法,認識到法院是國家獨有的審判機關;司法人員職業(yè)保障改革,要讓群眾感受到國家、社會對法官群體特殊的保護與尊重,讓他們不再因對裁判結果不滿把怨氣無故灑向法官;司法責任制改革,要讓群眾意識到“讓審理者裁判,由裁判者負責”目標的實現(xiàn),讓他們不再因敗訴進市、進省、進京上訪告狀;實現(xiàn)人財物省級統(tǒng)管,則讓群眾排除對地方干預的心理擔憂。除這四項改革舉措外,其他核心改革、配套改革舉措,無不如是。員額制改革,要讓群眾感受到,相較以前,法官不再是不少人眼中的“司法民工”,而是逐步邁向“三化”方向的法官;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,要讓群眾在訴訟中感受到庭審真正得以成為訴訟的中心、證據(jù)裁判規(guī)則得以全面貫徹、冤假錯案得以防范和糾正;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,要讓越來越多的群眾以決定者的身份參與到國家權力的運行過程中,親身體驗到中國特色的司法民主;設立新類型巡回法庭,讓群眾見到“家門口的最高人民法院”;跨行政區(qū)劃法院,讓群眾放下“主客場”的擔憂;知識產(chǎn)權法院,讓群眾感受到人民法院對知識產(chǎn)權的運用和保護、技術創(chuàng)新的激勵;互聯(lián)網(wǎng)法院,讓群眾足不出戶就能打官司;執(zhí)行機制改革,更是要讓人民群眾真正體驗到合法權益得以實現(xiàn)的快感,乃至激動與興奮。
讓人民群眾在司法公開中享有全方位的獲得感。司法公開是現(xiàn)代法治國家普遍遵循的一項重要司法原則。從立案、審理,到裁判、執(zhí)行,進入法院的當事人需要知曉法院及案件審理運行程序。在司法公開程度成為評判一個國家法治水平重要標準的時代,在法治治理體系日漸完善的中國,諸多無須走進法院的其他人民群眾,因是一個現(xiàn)代法治社會的公民,時刻關注著法院的改革、完善、發(fā)展。非公開不足以彰顯公平正義。確保審判權在陽光下運行,著力構建開放、動態(tài)、透明、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,對于更好地讓人民群眾從司法公開中享有獲得感,重要意義不言自明。依法公開、全面公開、實質公開,無疑會消除那些法治觀念陳舊、淡薄抱殘守缺的與現(xiàn)代法治理念相違背的人對法院錯誤的認知與感受,意義重大。通過司法公開,破除司法神秘主義,讓群眾“看見”法院為實現(xiàn)公平正義的付出與努力。我們有理由相信,人民群眾享有的不僅僅是對司法程序認同與信任的獲得感,更會增強對人民法院、人民法官的理解與支持,增強對司法權威的尊崇,增強對建設現(xiàn)代化法治中國信心的獲得感。(劉振厚)
編輯:位林惠
關鍵詞:司法 人民群眾 法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