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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:民警依法履職就是在代表國家執(zhí)行法律

2018年12月29日 11:13 | 來源:中國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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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今日召開新聞發(fā)布會,通報《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(zhí)法權威工作規(guī)定》相關情況。公安部警務督察局副局長韓超表示,只要民警是嚴格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履職,其行為就是代表國家在執(zhí)行法律、而非個人行為,由此而產生的后果就應當由國家來承擔,并且民警個人及其近親屬的人身、財產安全也不應當因此受到侵犯。

資料圖:鄭州市舉行特(巡)警系統(tǒng)崗位練兵比武競賽。劉濤 攝

資料圖:鄭州市舉行特(巡)警系統(tǒng)崗位練兵比武競賽。劉濤 攝

會上有記者提問,中央提出要保護依法履職,請問在本《規(guī)定》中有何體現,基本的考慮是什么?

韓超介紹,根據《人民警察法》《公安機關督察條例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《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(zhí)法權威工作規(guī)定》第三條明確提出,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務、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,不受妨礙、阻礙,民警及其近親屬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職責、行使職權行為受到威脅、侵犯,民警及其近親屬的人格尊嚴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職責、行使職權行為受到侮辱、貶損。

韓超指出,在該《規(guī)定》第十四條中也明確,民警按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履行職責、行使職權,對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,民警個人不承擔法律責任,由其所屬公安機關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對造成的損害給予補償。相關條款還對依法依規(guī)、公正客觀追究執(zhí)法過錯責任等作出了規(guī)定。主要考慮是,只要民警是嚴格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履職,其行為就是代表國家在執(zhí)行法律、而非個人行為,由此而產生的后果就應當由國家來承擔,并且民警個人及其近親屬的人身、財產安全也不應當因此受到侵犯。

編輯:王麗鑫

關鍵詞:民警 依法 國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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