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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安全法5年首修 政府失職將被問責

2014年06月23日 10:30 | 來源:新京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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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用重典

  罰款額度或大幅提高

  李克強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,嚴守法規(guī)和標準,用最嚴格的監(jiān)管、最嚴厲的處罰、最嚴肅的問責,堅決治理餐桌上的污染,保障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
  “我現(xiàn)在經(jīng)常要吃些安眠藥,這肯定也與壓力有關系。”今年3月的全國兩會上,國家食藥監(jiān)管總局局長張勇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說。

  對于啟動修訂的食品安全法,張勇在這次采訪中透露,將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罰力度,通過更具操作性的制度和更嚴厲的懲處,大幅提高違法成本。

 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,如何降低維權成本,提高違法成本,避免出現(xiàn)消費者“為追回一只雞殺掉一頭牛”的現(xiàn)象,將成為修法的重點。

  國家食藥監(jiān)管總局官員介紹,“重典治亂”成為本次修法的主導思想,將設立最嚴格的全過程監(jiān)管法律制度,建立最嚴格的法律責任制度。

  “重典治亂”體現(xiàn)在送審稿中,將非法添加等嚴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罰款額度由現(xiàn)行法律中五至十倍罰款提高到十五至三十倍。

  提高罰款數(shù)額是否能根本杜絕違法行為,社會有不同的意見。

  全國人大代表、廣東海洋大學食品質量與安全系主任雷曉凌告訴新京報記者,很多食品企業(yè)靠違法行為獲利豐厚,罰款只占非法獲利的一小部分,無法起到威懾作用。

  “嚴重非法的企業(yè),不應該讓它繼續(xù)留在食品領域。”雷曉凌說。

  在資格懲罰方面,送審稿提出,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,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管理工作。新京報記者了解到,在提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中,這一新規(guī)有望保留。

  現(xiàn)行食品安全法規(guī)定:“違反本法規(guī)定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”本次修法中,在刑事責任方面,將完善行刑銜接機制。

編輯:于瑋琳

關鍵詞: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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