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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民乘網(wǎng)約車遇3次"加價" 回應:司機個人行為

2016年07月24日 07:40 | 來源:現(xiàn)代金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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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北的市民應先生打進本報熱線時,挺不高興的,他說自己在一個月內,接連遭遇3次滴滴打車實際收費與報價不符的情況。“一次加了2元,一次加3元,最后一次居然差了8元!”應先生說,“雖然加起來也才13元,但誰能保證下次不加錢呢?今天是我發(fā)現(xiàn)了,如果乘客不仔細,那不是被坑了?”

一個月內被多收3次費用,乘客憤怒投訴

上周五,記者采訪了應先生。他分別出示了這三筆問題訂單的收費明細:6月23日和7月10日,應先生都是從海曙環(huán)城西路打滴滴快車回到位于江北洪大路附近的家中,然而除了正常的收費外,這兩筆訂單分別多加了2元和3元的“其他費用”;7月16日凌晨1點,應先生從江東彩虹廣場坐快車回家,卻發(fā)現(xiàn)又被加收了8元的高速費!

應先生說,6月23日第一次實際收費與預計費用存在出入時,由于已是深夜,自己又喝了點酒,所以沒注意。直到7月10日下午的交易訂單出現(xiàn)了問題,他才翻看了之前的交易記錄。當時就聯(lián)系了司機和滴滴客服?!八緳C說是系統(tǒng)的問題,滴滴方面則表示這是司機個人的加價行為?!庇谑?,7月12日,應先生撥打12315反映情況。

由于滴滴打車的寧波辦事處位于鄞州區(qū)天童北路的匯亞國際大廈,投訴是由鄞州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受理?!拔彝对V后,滴滴說多扣的還你,我聽了感覺很氣憤,覺得他們處理問題沒誠意?!睉壬f,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在調解時根據(jù)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要求滴滴公司賠償應先生500元錢,滴滴說他們作不了主,需要請示領導再答復。

到了7月16日,應先生再次使用滴滴打車軟件。有了前兩次的經(jīng)歷,應先生想試試看會不會再被多收費。結果到達目的地后,訂單中又顯示包含8元的高速費。從江東到江北,何來的高速費呢?

滴滴稱添加費用需司機和乘客協(xié)商決定

為此,記者打開自己的滴滴出行APP,進入客服中心了解情況。點擊“某一筆訂單遇到問題”,隨意選擇一筆訂單,頁面顯示幾項常見的問題,其中有一項是“司機添加其他費用”。

問題詳情的描述是“如果在行程中產(chǎn)生高速費、過路費、過橋費等附加費用,司機會添加到其他費用當中。司機添加時乘客請確認費用明細,如違規(guī)收取可轉到人工客服反饋處理”。根據(jù)人工客服給出的答復,其他費用是司機和乘客協(xié)商之后添加到訂單費用里的。

記者致電接了7月16日訂單的劉師傅,一開始,劉師傅支支吾吾地說自己也不清楚怎么會產(chǎn)生額外費用,但后來又轉變了說辭:“他是在凌晨打的車,我住在鎮(zhèn)海,離他的目的地遠,我接單后給他打電話想取消,是他自己提出多付給我些錢,所以我才按了高速費?!彪S后記者又分別聯(lián)系了6月23日的司機姚師傅和7月10日的司機周師傅,他們都一致表示時間太久記不清了,況且現(xiàn)在也已經(jīng)不開滴滴了。

記者向應先生求證時,他表示劉師傅所說根本不是實情:“他要取消訂單的話,我可以再換一輛,不可能加他錢的,難道我在市區(qū)還怕沒車嗎?況且司機取消訂單根本不需要打電話給乘客?!?/p>

兩次投訴后滴滴公司愿賠付乘客500元

7月16日,應先生再次向鄞州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管局提出投訴。終于,在7月18日,應先生的漫長維權路有了進展:在市場監(jiān)管局通知他再去進行二次調解時,滴滴公司打來電話,表示愿意賠付應先生500元錢。

除了應先生,記者的同事葉女士,幾乎天天使用滴滴打車,她也遇到過額外加價。有一回到達目的地后,葉女士發(fā)現(xiàn)訂單金額比預計的貴了1元錢,明細賬單顯示,這1元錢是“其他費用”。

“我當時猜到,可能是個別司機偷偷加價,雖然只是1元錢,但這種風氣不可助長?!比~女士撥通了滴滴客服進行投訴,結果掛電話后沒一會兒,錢就已經(jīng)通過支付寶轉賬回來了。

記者就應先生的事情向滴滴公司求證,從7月21日至22日下午,記者三次撥打客服熱線,三名客服人員均表示會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,并三次登記了記者的相關個人信息。直到昨天下午,又有一名客服人員回電,依舊要求記者耐心等待公司相關部門的回復。不過截至截稿前,記者仍未聽到滴滴公司的解釋。

在采訪的最后,應先生希望滴滴公司能夠改進運營模式,從根本上改善類似的收費亂象,更加合理地服務廣大市民。此外,他也不忘提醒廣大打車軟件用戶,在交易結束后確認一下收費明細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經(jīng)濟損失。

編輯:周佳佳

關鍵詞:市民 網(wǎng)約車 3次"加價" 司機個人行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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