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遼寧“毒老大”陳敘宏等9人販毒案宣判 兩人被判死刑兩人被判死緩
新華社沈陽9月30日電(記者范春生)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9月29日對公安部督辦的“毒老大”陳敘宏9人販毒團伙一審宣判:該團伙販賣、運輸毒品,數(shù)量巨大,構成販賣、運輸毒品等罪,判處陳敘宏、朱國保死刑,判處石小毛、劉忠濤死刑、緩期兩年執(zhí)行。涉案的另外5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至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不等的刑罰。
陳敘宏是遼陽人,今年55歲,曾有嚴重刑事犯罪前科。2008年和2012年,陳敘宏兩次因患病被監(jiān)獄暫予監(jiān)外執(zhí)行,不料在監(jiān)外執(zhí)行期間,半身癱瘓的他卻走上了涉毒犯罪的道路,成為半癱“毒老大”。
法院經(jīng)審理查明,2014年5月,朱國保指使張慶東(另案處理)、郭波(另案處理)駕車將5公斤冰毒從湖北省天門市運送到遼寧省撫順市,后在京哈高速公路榆林服務區(qū)停車場向劉忠濤交付1公斤冰毒,在京哈高速公路遼中服務區(qū)又向一名男子交付1公斤冰毒。
與此同時,陳敘宏一伙駕車前往湖北省天門市購買冰毒。陳敘宏等人前后共運輸、販賣毒品33公斤,朱國保與石小毛前后共運輸、販賣毒品15公斤。
法院認為,被告人陳敘宏在暫予監(jiān)外執(zhí)行期間又犯新罪,主觀惡性深,人身危險性大,構成販賣、運輸毒品罪、詐騙罪,數(shù)罪并罰,依法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被告人朱國保犯販賣、運輸毒品罪,依法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其余7名被告人均構成販賣、運輸毒品罪,判處石小毛、劉忠濤死刑、緩期兩年執(zhí)行,對涉案的另外5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至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不等的刑罰。(完)
編輯:楊嵐
關鍵詞:陳敘宏 死刑 毒老大 運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