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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償救援能否管住驢友腳步?或可起到震懾警示作用

2017年06月13日 15:03 | 作者:蒲曉磊 | 來源:法制日報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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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本報記者  蒲曉磊

直至現(xiàn)在,鰲太線穿越事故的陰云,仍未完全從高波所在的戶外圈中散去——不時會有驢友在談到探險話題時,提及這次悲劇。

今年“五一”小長假前后,多支戶外隊伍試圖徒步穿越秦嶺第一高峰鰲山和第二高峰太白山。5月2日,40名戶外穿行者在穿越鰲太線時遭遇暴風雪被困。盡管多方力量參與緊急救援,但還是有3人遇難。

作為一名有著7年戶外旅游經(jīng)驗的驢友,高波對于鰲太線的認知遠超普通驢友。

“在中國戶外界,爬過鰲太線,才是真正的強驢。盡管人們將鰲太線列入中國十大徒步路線之一,但在我看來,它的難度和危險程度,即便是排在首位也不為過?!备卟ㄕf。

在幸存者驚魂未定與遇難者家屬悲痛欲絕的同時,地方政府也因救援帶來的負擔而苦不堪言。據(jù)了解,在鰲太線所在地,每年每個小長假都會接到至少1次報警。除了人力方面的投入,巨額的救援費用也讓當?shù)卣H有壓力。

“用長遠的眼光來看,安全救援肯定要發(fā)展成為公共服務,但現(xiàn)在來看,這樣的條件還不具備。目前,探險多屬于高消費人群追求的精神享受,如果因此而支出巨大的公共財政,并不符合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原則?!敝糜螌<?、中國未來研究會旅游分會副會長劉思敏近日接受《法制日報》記者采訪時指出。

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《安徽省旅游條例》作出了讓驢友自付救援費的規(guī)定。這一法規(guī)的出臺,在當前的背景下更為人們所關注。

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(jīng)濟法學院副教授王雷近日在接受《法制日報》記者采訪時指出,在旅游法和旅游方面的相關地方性法規(guī)中,確立了驢友探險遇險時救援費用分擔規(guī)則,有利于兼顧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。

“不僅有利于對驢友探險行為進行合理引導,還有利于實現(xiàn)驢友請求救助的權(quán)利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機構(gòu)法定救助義務、全體納稅人對公共救援資源的公平共享三方面價值的平衡?!蓖趵渍f。

編輯:梁霄

關鍵詞:有償 救援 驢友 腳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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