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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永信被實名舉報 少林寺: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
原標題:釋永信回應被實名舉報: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
7月25日,一篇名為《少林寺方丈釋永信這只大老虎,誰來監(jiān)督?》的實名舉報帖,在網(wǎng)絡上蔓延開來,更是在朋友圈瘋狂轉發(fā),釋永信再一次被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上。實名舉報人“釋正義”究竟是個什么人?他舉報的內容真假幾何?少林寺第一時間選擇報案,公安機關有什么進展?處在漩渦中心的釋永信,狀態(tài)如何?
【事件回顧】
網(wǎng)帖《少林寺方丈釋永信這只大老虎,誰來監(jiān)督?》,署名“釋正義”,自稱“少林寺弟子”,同時還留下了自己的手機號碼。 “釋正義”在帖中稱,釋永信有2個戶籍和2個身份證,并列出了釋永信及其相關人員的身份證號,釋永信曾被“開除僧籍”,與女子生有孩子,并“當上外公”等。此次舉報釋永信與以往任何一次都不同,此次自稱“實名舉報”,有名字、有電話,而舉報內容言之鑿鑿,一般人不相信都難。
27日凌晨2時左右,少林寺官方網(wǎng)站公布的一份報案材料稱,發(fā)布者自稱“少林寺知情人士釋正義”,以實名舉報為噱頭,發(fā)布了諸多毫無事實依據(jù)的不實言論,而該謠言已經(jīng)被部分不明真相的媒體或網(wǎng)友大肆轉載。其中,對釋永信方丈無中生有、惡意編造的侮辱、誹謗,不僅對釋永信方丈的名譽造成了惡劣影響,更對禪宗祖庭少林寺的名譽及少林僧團的形象造成嚴重損毀! “根據(jù)我國《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條規(guī)定及《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(wǎng)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》之規(guī)定,被控告人行為已經(jīng)構成侮辱、誹謗罪,請有關部門盡快對其依法查處!”
27日上午8時,少林寺正式向登封市公安局報案,該局所轄的少林派出所受理了少林寺的報案。
編輯:鞏盼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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