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綠道實現(xiàn)更高級的城市功能

2016年06月15日 14:53 | 作者:肖純 | 來源:長江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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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漢環(huán)東湖綠道正緊盯今年12月28日建成開放的目標,倒計時全線推進建設。市委市政府要求,一定要按照“千年之作、傳世經(jīng)典”的理念,精益求精,精雕細刻,高水準建好東湖綠道這項民心工程。

國務院此前將步行、自行車綠道確定為城市建設重點任務。“綠道”是一個在歐美國家興起不到百年卻備受推崇的概念。查理斯·萊托在經(jīng)典著作《美國的綠道》中定義:“沿著河濱、溪谷、山脊等自然走廊,或是沿著廢棄鐵路、溝渠、風景道路等人工走廊所建立的線型開敞空間?!?/p>

林徽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就曾提出:“許多名勝古跡應該用一些河流和林陰大道,把它們串連起來,成為一個綿延不斷的公園系統(tǒng)?!睍r至今日,綠道的意義遠不止于此。學界對綠道不吝贊美之辭,“對城市來說,綠道具有革命性意義”。

綠道給人最直觀的感受就是用“線狀”“網(wǎng)狀”突破了原有孤立的“塊狀”休憩地。當城市規(guī)劃越來越以車為重時,綠道排斥機動車進入,并為城市里的生物留出了遷徙、繁殖、基因重組的通道。

更多的人在意的是綠道出行作為一種全新的休閑方式。被機動車擠到無路可走的城市,以綠道為代表的慢行系統(tǒng)不僅提供了休閑的可能,亦迎合了低碳環(huán)保的潮流。在人們慣性思維中,自行車只是短途交通工具,中長途出行還得靠汽車和軌道交通。在國外,自行車同樣適合中長途出行,哥本哈根、倫敦、阿姆斯特丹都是杰出典范。

綠道更深層次的意義在于讓市民公平享用公共資源。綠道所有權歸政府,應當依靠政府行為來強制性保證公眾利益,并由政府投資為市民提供公共服務。綠道建成后,必須保證土地的綠色形態(tài),不產(chǎn)生土地附加值,其附加價值是通過環(huán)境效應來間接促進整個社會生產(chǎn)力的提高。

綠道是公園、綠地、歷史遺跡、人文景觀與其他開敞空間的連接,亦連接了人與自然、人與社會、經(jīng)濟發(fā)展與生態(tài)保護。在綠道的發(fā)源地美國,公眾不僅是綠道的使用者、受益者,更是建設者、經(jīng)營者。公眾參與滲透到綠道前期規(guī)劃、中期開發(fā)、后期運營的全過程。

綠道是一種具有經(jīng)濟、環(huán)境、社會價值的公共產(chǎn)品,能否真正為廣大市民所享,關鍵在于公眾的支持和廣泛參與。事實上,世界大多數(shù)成功的綠道都注重發(fā)動社會公眾參與規(guī)劃建設和運營維護,這確保了綠道的公共產(chǎn)品屬性得以真正體現(xiàn)。只有保證了公共的活力,才能永續(xù)綠道的魅力。(肖純)


編輯:劉文俊

關鍵詞:武漢環(huán)東湖綠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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