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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巴撞秦嶺隧道致36死 17000字調查報告揭真相

2018年02月01日 09:09 | 來源: 新京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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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傷亡為何如此慘重?

橋梁右側路燈均未開啟;超速致車內座椅脫落,乘客被擠壓

經現(xiàn)場勘查,事故車輛停于秦嶺1號隧道口外右側長11.5米、寬5.13米的長方形區(qū)域,車頭與隧道洞口右側端墻碰撞,車頭至前輪間的車身發(fā)生塑性變形,前輪之后車身基本完好。

車頭左前上部撞擊在端墻上的警告標牌中上位置,黃色閃爍警示燈被撞壞,現(xiàn)場路面未見制動和側滑印痕。

▲2017年8月11日,救援人員在事故現(xiàn)場救援。圖片來源/新華社

事故為何造成重大傷亡?調查組認為,事故現(xiàn)場路面視認效果不良。事發(fā)當晚事發(fā)地所在橋梁右側5個單臂路燈均未開啟,加速車道與貨車道間分界線局部磨損(約40米),寬度不滿足要求(實為20厘米)。在夜間車輛高速運行情況下,駕駛人對現(xiàn)場路面的視認情況受到一定影響。

其次,車輛座椅受沖擊脫落。經對同型號車輛座椅強度進行靜態(tài)加載試驗表明,當拉力超過7000牛頓時(等效車速約50公里/小時),座椅即會整體脫落。

此次事故中大客車沖撞時速超過80公里/小時,導致車內座椅除最后一排外,全部脫落并疊加在一起,乘客基本被擠壓在座椅中間。

調查報告還提到,京昆高速公路1153公里至1172公里路段(包含本次事故地點)被公安部列為2014年度"全國十大高危路段"。

對此,陜西省公路局于2015年3月20日下發(fā)通知,要求陜西高速集團盡快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咨詢單位,對事故多發(fā)路段認真分析原因,提出切實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。

經查,陜西高速西漢公司于2015年底完成安全隱患整治工作,但未在事故地點采取治理措施。

此外,陜西高速集團秦嶺管理所未按照要求開展日常巡查工作,在沒有經過專項論證的情況下,憑經驗長期關閉事發(fā)路段引道照明燈。

▲現(xiàn)場救援情況。圖片來源/新華社

5主管部門是否失職?

被認定為生產安全責任事故,28人被立案偵查32人受處分

調查組認為,陜西安康京昆高速"8·10"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。有關企業(yè)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,地方交通運輸、公安交管等部門安全監(jiān)管不到位等,是事故發(fā)生的間接原因。

洛陽交運集團和四川汽運成都公司道路客運源頭安全生產管理缺失,沒有嚴栺執(zhí)行頂班車管理、駕駛人休息、車輛動態(tài)監(jiān)控等制度,違法違規(guī)問題突出;洛陽錦遠汽車站和成都城北客運中心在車輛例檢、報班發(fā)車、出站檢查等環(huán)節(jié)把關不嚴,導致車輛違規(guī)發(fā)車運營;陜西高速集團未認真組織開展事故路段的道路養(yǎng)護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。

編輯:周佳佳

關鍵詞:事故 車輛 事發(fā) 隧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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